为确保国家、省、市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真正用在促进农业发展、农民增收上,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,我市全面展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,严格纠正查处违规违纪问题,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。
清查范围为:全市安排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财政、发展改革、农业、林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卫生、民政等部门。清查内容:主要检查2007年至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“三农”的各项资金(包括基本建设资金用于“三农”的支出)使用管理情况。重点检查四方面资金:对农民的补贴资金,如农作物良种补贴、农机购置补贴、粮食直补、农资综合补贴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;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,如农村“水、路、电、气、房”等补助资金;农村社会事业投入,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、财政扶贫资金等;其他强农惠农重点专项资金,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、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、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。
发现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存在问题,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,市监察局:3032824,市纠风办:3655058,市审计局:3021646,市财政局农业科:3033312、监察室:3046864、监督科:3214441。对于举报的问题,有关部门将件件予以查实解决。